一、离婚房子怎么估价
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价值评估通常按照房产总价进行计算。若被评估房产系唯一住所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精神,法庭通常不赞成出售或者执行拍卖行为,旨在保障当事人的最基本居住权益。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对于被分割的房产,一般会以市场价格(即评估价)为基准进行公平均分,而不仅仅是参考购销合同所载的金额。因此,如果最终的判决结果要求一方获得房产并承担债务则通常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半个案中的房屋购销款。同样地,如若涉及到银行贷款,还需先行扣除相应的贷款部分方可进行房产价值评估以及后续的资产分配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子和孩子怎么判
在进行离婚诉讼案件的司法裁决过程中,有关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通常会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首先,我们应该考虑房屋本身的实际状况与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尊重和兼顾到子女在抚养教育方面的权益、女性主义的保护以及无辜受害者的权益等各方利益。
其次,对于尚未满2周岁的孩子而言,他们应当被直接判归其母亲监护照料;而对于年龄超过2周岁且具备自主思考能力的孩子,则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现实情形与条件,以确定哪个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并将孩子的抚养权授予相应的那一位父母;另外对已经年满8周岁以上的孩子,我们应当尊重他们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和选择,看孩子更希望与谁共同生活,从而决定孩子最终的抚养权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房产的价值评定通常依据其总体售价来计算如果该房产为其业主的唯一住房,根据法律规定,法庭通常会拒绝支持对该房屋进行出售或者拍卖,从而确保业主享有居住的权利在夫妻双方离婚处理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的定价应该以市场价格(评估价)为基准,而不仅仅是参照当初购买的合同金额如果某一方获得了房产以及相应的债务责任,就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半的房价款在涉及到贷款的情况下,必须首先扣除贷款部分,然后才能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