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谁起诉谁举证
在民事诉讼里呀,“谁起诉谁举证”那可是个基本的原则呢。
这就表示呀,原告要打官司啦,就得负责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有道理的。
像在合同纠纷案子中,原告得把合同文本呀、履行情况之类的相关证据给拿出来,好支持自己说的话。
要是被告要反驳原告呢,那也得拿出相应的证据来。
要是原告没拿出足够的证据,那他的诉讼请求就可能不被支持啦。
反过来,要是被告没拿出有效证据,那他可能就得承担不好的法律后果呢。所以呀,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得赶紧去收集和提供证据,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二、民事诉讼中无需举证的情况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情况无需举证:
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因其具有客观性和确定性,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
2.众所周知的事实,即一定范围内为人们所普遍知晓的事实,但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
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可直接得出结论,无需额外举证,不过对方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除外。
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若对方无相反证据反驳则无需举证。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具有既判力,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与法院生效裁判同理,有相反证据可推翻。
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公证文书具有较高证明力,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三、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
举证责任倒置指在特定案件中,提出主张的一方无需承担举证责任,而由对方承担。以下是常见情形:
1.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纠纷:由侵权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作业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医疗纠纷: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
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起诉谁举证”原则。但在实际情况里,这一原则还有不少值得探讨之处。比如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会发生倒置。像环境污染纠纷,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还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机构需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您在民事诉讼举证环节遇到难题,对如何收集证据、哪些情况适用特殊举证规则等存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