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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婚外情调查取证:离婚财产认定是怎么的

发布日期:2026-01-19浏览次数:27
离婚财产认定是怎么的

一、离婚财产认定是怎么的

离婚时,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若对财产认定有争议,可提供证据证明财产性质,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及证据进行判断。

二、婚后房贷一方还也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贷即便由一方偿还,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房屋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婚姻关系存续,不论哪一方实际承担房贷还款责任,都不影响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若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对该房屋产权归属另有约定,那么依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婚后购买且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房屋,在离婚时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协商房屋归属与补偿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三、婚后房贷一个人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贷即便由一方偿还,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用以偿还房贷的款项也不例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均归夫妻共同所有。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那么房屋相应增值部分以及已偿还贷款所对应的房屋产权份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若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有书面约定,明

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偿还房贷的款项来源于其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的这部分产权及增值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认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环节。除了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外,在实际分割时,还会涉及到财产的增值部分如何认定等问题。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如何进行合理分割呢?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又该如何准确认定其归属?这些都是在离婚财产认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棘手问题。若你对离婚财产认定还有更多疑问,比如上述这些拓展问题的具体处理方式,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侦探将为你详细解答。

标签: 财产 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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